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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14%什么意思

2023-12-25 77人已浏览
  • 王焕坤律师

    王焕坤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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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职工福利费14%是福利费。 1、福利费一般不能超过工资薪金的14%,是指全年的工资薪金总额,即一年应缴纳的工资总额, 2、其中包含了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的固定工资、补发的工资,以及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绩效奖金、加班费、节日费和其他代扣代缴的款项等。 职工福利费: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扣除, 2、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超出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综上所述,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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