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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与雇佣性质应当如何区分

2022-06-17 319人已浏览
  • 吴国公律师

    吴国公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集智求强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公司法、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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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承揽与雇佣性质上的区别有: 1、是否具有从属、支配、控制的关系; 2、是否由一方提供劳动所需的材料、场所; 3、是否由工作一方持续提供劳务; 4、是否由一方定期支付报酬; 5、劳动一方的工作内容是否为接受劳动一方生产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 以上内容全为肯定选择的劳动方式为雇佣,反之,则应当认定为承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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