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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专票怎么红冲

2021-12-30 11人已浏览
  • 陈友联律师

    陈友联律师律所主任

    天津东方(广州)律师事务所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事诉讼、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医疗纠纷、损害赔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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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电子专票红冲的方式如下: 1、打开“开票软件”; 2、完善登录信息,单击“登录”; 3、单击“发票管理”; 4、单击“发票查询”; 5、双击一条需要红冲的发票记录; 6、单击“红冲”; 7、单击“保存”; 8、单击关闭或者“发送邮件”即可成功开具红冲发票。 专票和普票的区别如下: 1、使用范围的区别不同: (1)普通发票使用范围较广; (2)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使用范围窄; 2、开具内容的区别不同: (1)普通发票内容只填写交易的数量、价格; (2)增值税专用发票既填写交易数量、价格,也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号、开户银行及账号、地址、电话号码和税款; 3、价格特征的区别不同: (1)普通发票反映的是含税价; (2)增值税专用发票反映的价格是不含税价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除本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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