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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区别是什么

2022-04-16 3,506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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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区别:地役权的产生是基于占有、使用和收益自己土地的目的使用他人的土地。因此,必须有两块土地。因使用他人土地而获得便利的土地称为需役土地为他人土地的便利而使用的土地称为供役土地。地役权的发生必须有两种不同的土地所有权,所有为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土地都称为服地,享有地役权的土地叫服务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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