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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区别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024-06-16 11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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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用益物权是指以标的物的使用和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定限物权,担保物权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定限物权.二者的区别是: (1)设立的目的不同.设立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使用价值,而设立债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交换价值. (2)权利性质不同.用益物权多为具有独立性的主权利,而担保物权多为具有从属性的从权利. (3)标的物不同.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为不动产,而担保物权则不然. (4)客体价值形态的变化的影响不同.用益物权的价值形态变化对其有直接影响,而担保物权价值形态的变化对其并无影响.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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