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居住权设立要在公证处立吗

2024-04-21 10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6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实际上,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在经合法登记之后即可生效,而且它具备强烈的人身专属性,使得居住权拥有者可以按照事先的合同约定,享有对他人住宅的占有以及使用权等多种权利,从而满足其日常生活和居住的需求。具体而言,根据该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居住权人是依法享有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住宅享有的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便于满足他们的生活居住所需。同时,根据第三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居住权的设立通常是无偿的,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话则例外。在设立居住权的过程中,必须向相应的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而居住权也将从登记之时起正式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