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不能行使选举权的三种情况

2021-11-20 64人已浏览
  • 周业恳律师

    周业恳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0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不能行使选举权的三种情况是不具有中国国籍、不满十八周岁和被剥夺政治权利。 选举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参加选举的权利,包括参加提名代表候选人,参加讨论、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名单,参加投票选举等。选举权不是宪法“认可”的权利,而是人民通过宪法“创造”的权利,是与人民主权联系最密切的权利。其权利属性表现为它具有可放弃性、利益性、意志性;其权力属性表现在它能够决定他人(候选人)的利益和命运,但选举权的权利属性和权力属性都是不完整的。选举权是个人权利而不是集体权利。 选举权的主体应该是公民(或国民)而不是人民。 选举分可分为直接选举、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 选举权也是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关系到选择什么样的人当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和国家机关领导人的问题。因此,人大代表行使选举权时应注意一下问题: 1、要依法认真提出候选人,不能认为候选人主要靠人大会议主席团提出,而代表联名提出的候选人是“摆式”,可有可无的; 2、对候选人要有所了解,要敢于根据人民群众的意见对候选人发表意见; 3、要积极参加投票,要负责地投出神圣一票,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不能随声附和或随波逐流,应当有高度的对人民负责的精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