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保育教育费报销标准

2021-12-24 30人已浏览
  • 李俐律师

    李俐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004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保育教育费报销标准: 1、保育教育费是指幼儿园向教职工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户口在苏州市)提供保育教育而收取的费用。按实际发生月份报销,天数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每月250元标准,上半年在女方单位报销,下半年在男方单位报销。婴幼儿寄托于家庭托幼所的,由街道开具区财政提供的统一收据,每月报销150元,报销方法同上,报销时间从女职工休完产假开始。 2、教职工子女医疗保险费,面向中小学生及少儿收取的每人每年150元保险费,该费用由参保学生父母双方单位各报销50%。
法律依据
《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已缴纳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参保职工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每一结算年度个人账户用完后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累计自负600元后在3800元以内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结付,退休人员累计自负400元后在4500元以内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70%的比例结付。参保职工在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等)就医的,在职职工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付比例提高至80%,退休人员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付比例提高至90%。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当月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纳或未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冻结个人账户,并依法暂停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八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缴纳。非就业居民于1月至3月,学生少儿、大学生于9月至11月申报缴纳下一结算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新生儿的申报缴费期为出生后3个月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分别为非就业居民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学生少儿、大学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