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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局和单位都没有权利要求你缴纳所谓的“损失费”。而根据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只有两种情况:1、违反服务期约定(2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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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查阅了教育部关于助学贷款的政策,我推测您办理的应当是国家助学贷款,这个类型是有还款期限,指的是最后期限。 其次,关于支付还款方式,和支付还款的年度时间。有要求的,比如开发银行还像是每月10号就登入系统还款,出结算月以外也可以提前还款的。 再者,通过您的描述不存在上诉要求,我认为应该是不可能的,您会不会忽略补充条款等信息,当然也不排除银行系统自身错误以及人工登记的错误可能,毕竟自己的问题先可以查明。如果没有问题,那就开始走法律途径了。涉及一个是银行的侵权,目的是回复原状。信用社工作存在过失也造成了您的损害,信用社也列入诉讼当中。诉讼是直接的途径的。 最后,征信情况还是要到中国人民银行去去修改的,修改的前提还是事实和手续的办理,法律程序就是法院来认定清楚事实,让别人没有争议。如果有途径证明这个事实是没有问题的,修改也没有问题了,找下家银行协调递交材料就可以了。 再者说,对方说您违约事实估计自己也难以举证的,估计催款催收单都么有发你一份,多半是系统失误了。我建议您让银行查征信,额度空的都有可能的。以前就有这种事的。 讲讲方法主要是基层到上层的信息传递,核查核销工作做好,因为即便是弥补还是要有依据的,这个依据就是合同,这个事情好像是专门的办公室管理的。 说了这么多,法律理论分析不讲了,主要是实际事务处理。
想退学是可以的,找自己的辅导员申请,辅导员会上报并帮学生完成退学手续。但是,如果中途产生一些费用(比如书本、上过课等),会从学费中扣除,这是合理的。退学的程序基本如下:填写学校规定的退学申请书说明理由并签字,家长签字、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院系领导签字、其他有关部门签字、学籍管理部门签字、校领导签字,学籍管理部门出具退学通知单,学生办理离校手续,档案管理部门将学生档案退还原籍(如户口已迁入还需到有关部门办理户口迁移)。退还学费的前提条件是你必须先办理完退学手续。《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中明确规定了“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1、开课前申请退费的,退回收取的全部学费、住宿费。 2、完成1/5学时及以下的,核退70%学费、住宿费;完成1/5--2/5(含2/5学时)学时的,核退60%学费、住宿费;完成2/5—3/5(含3/5学时)学时退学的,核退40%的学费、住宿费;完成3/5以上学时退学的,不退学费、住宿费。 3、若电脑学校不按规定退费你可采取:(一)向教育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申诉;(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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