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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货方开红字发票信息表金额有限制吗

2022-01-05 25人已浏览
  • 周业恳律师

    周业恳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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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购货方开红字发票信息表金额有限制,不能超过原发票开具的金额,必须小于或等于原发票金额。 关于红字发票有如下内容: 1、红字发票,即增值税红字发票,指的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 2、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等情形,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需要红字开具的发票; 3、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增值税普通发票是指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时,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三十八条  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印制发票的企业,可以并处吊销发票准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规定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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