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是红字票据,应该是信息表。《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购买方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或发生退货,首先发起《申请红字信息表》,销售方据《信息表》开出来的负数发票,并交给购买方据此记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依据我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2、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一、进入发票管理界面,点击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写菜单或直接点击信息表,弹出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2,在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中,购买者的申请和销售者的申请,根据实际情况输入信息,销售者申请发行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理由选择发票种类,填写对应的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击下一步
1.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未上传的,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无需到大厅处理; 2.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已上传成功的,应凭纸质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加盖公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32人已浏览
2,502人已浏览
299人已浏览
5,1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