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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红字票据,应该是信息表。《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需要的,因为之前的进项发票已经认证抵扣了,而现在要冲红就要把之前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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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后,红字销项税冲减正数发票税额,金额冲减销售收入金额。
购买方申请红字发票,销售方根据红字申请单开具负数发票,需要给购买方发票。XX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XX公告2016年第47号为进一步规范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管理,现将红字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增值税发票已经抵扣,销售方要开红字,购货方的处理是:1、必须将已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2、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3、第二十条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因此,企业需要收回已经交给购货方的联次后,才能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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