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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发票作废后,红字信息表还需要作废吗

2020-05-15 1,189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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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如接受劳务方未作帐务处理,发票可以退回的。若发票已缴销,需开具红字发票,可向接受劳务方索回已开具的发票联,在该发票联注明'作废'字样。
法律依据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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