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如接受劳务方未作帐务处理,发票可以退回的。若发票已缴销,需开具红字发票,可向接受劳务方索回已开具的发票联,在该发票联注明"作废"字样。...
1.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未上传的,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无需到大厅处理; 2.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已上传成功的,应凭纸...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能作废的,不开红字发票。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条所称作废条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1.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未上传的,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无需到大厅处理; 2.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已上传成功的,应凭纸质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加盖公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
不可以。作废增值税发票的条件是: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现在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冲回原发票,然后重新开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79人已浏览
270人已浏览
1,138人已浏览
2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