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承担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是谁

2024-04-30 11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932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一、承担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是谁 离婚损害赔偿的承担主体是有过错的配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且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有权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主体必须是无过错方,双方必须是合法夫妻关系而非同居关系。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由于人民法院已经进行过告知,原告不提的,视为其对自己权利的放弃。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无过错方(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二、什么情形下才可以适用离婚损害赔偿 1、重婚,如有配偶者而又与他人重婚的; 2、与他人同居,主要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 3、实施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既包括身体暴力,也包括精神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所谓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而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则会构成虐待; 5、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是《民法典》新增的规定,若一方存在卖淫、嫖娼、赌博等其他过错行为时,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结合过错情节、伤害后果等因素,对过错方是否存在重大过错进行认定,使无过错方得到相应的补偿和救济。同时,只有无过错一方才有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若双方都有过错的,如一方与他人婚外同居,而另一方在家里实施家庭暴力,或夫妻双方都有与他人婚外同居的,这种情形下谁也没有资格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夫妻之间应当履行互相忠实、相互尊重的义务,维系良好稳定的家庭关系,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遇见良人结为夫妻。经手离婚案件多年,有的人会动不动对配偶进行殴打、辱骂,有的与他人出轨、同居等,对配偶的精神造成严重伤害,很多婚姻因此走向瓦解。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是谁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