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主体,是指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受害人和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加害人。从法律角度来讲,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主体可分为赔偿权...
1、学生遭受人身损害的,如果是学校一方的过错,赔偿义务人应当是学校;如果学校未尽到管理和保护义务,但损害事实是由加害学生引起的,赔偿义务人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为案由起诉,起诉状要包含诉讼双方当事人的一些基本信息,诉讼的请求、诉讼的事实以及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到法院立案 3、立案的时候案件被告的人数递交民事诉状,材料等副本;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等通知。 6、法院立案后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或邮寄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能够协商一致同意调解,法院可能约双方去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1、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权利人一般是指遭受人身损害的学生、依法由受害学生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学生的近亲属。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没有办法转让涉及人身伤害的权利,但索赔的权利可以由近亲属取代。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只有直接受到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受害人依法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抚养人和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才有权向受害人要求损害赔偿,法律没有赋予其他主体在各种债权中的请求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4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314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