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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考政策

2020-06-11 212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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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1、西安中考实行4+4高中招生录取方式 2、新中考中关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改革规定: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为“4+4”模式:以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作为基础录取计分科目,还须从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科,从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中选择2科作为录取计分科目。非计分考试科目的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控制标准。 3、实施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开展重点学科建设和精品课程创设,普通高中实行“选课制”“走班制”。到2021年,全市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实行“4+4”招生录取方式,建立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制度。稳步实施新高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到2021年,全市省级示范高中占比达到25%,创建普通高中特色发展示范学校30所。支持办学特色化发展,完善办学考核激励机制,促进基础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扩大公办校自主权,新校新机制 1、9月1日,西安市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三部门联合公布西安市加快提升公办中小学办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西安将严格落实中省相关招生政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2、投入:“名校+”和“名师+”工程设立专项资金 3、实施意见明确,西安将采取多项措施,适应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需要和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迫切需求,着力解决全市基础教育发展不充分、优质教育资源不均衡问题,进一步提升公办中小学办学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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