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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新农合报销政策

2022-12-17 14人已浏览
  • 罗仰侠律师

    罗仰侠律师专职律师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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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陕西新农合报销政策: 1、在镇村门诊看病,一般诊疗费全报。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90%以上; 2、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年度报销额度比非贫困人口多20%; 3、在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免交押金,先诊疗后付费; 4、省市县定点医院住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较非贫困人口多10个百分点; 5、新农合住院基本报销每人每年最多能报13万元; 6、住院费用新农合基本报销进入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3000元; 7、门诊费用特困人员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救助50%。日常门诊救助每年最多1000元,重特大疾病门诊救助每年最多5000元; 8、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后,住院费用按救助对象类别,在年度限额内按比例救助; 9、县域内就诊,凭合疗证、身份让、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证明等资料,在定点医院一站式结算窗口直接报销; 10、省市定点医院住院,出院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县政务大厅按规定程序报销。 新农合的办理条件: 原则上属农业户籍的农村居民,均以户为单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点为农业户籍的在校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外出务工、失地农民、回农村居住的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等农村常住人员和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可以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不得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旦发现重复参合,将视情况予以取消医保待遇,并且不退还个人缴费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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