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免责条款成立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2021-04-27 108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65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第一、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第二、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达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在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的协商一致。 第三、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必须维护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无效。 第四、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以及风险。 第五、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