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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买房条件有什么?

2020-05-24 157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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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一、外地户口在南京购房条件如下: 1、借款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权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 2、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3、借款人单位出具的职务和收入证明,私营企业主要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能表明其偿债的经营收入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4、借贷款首期房款存款证明及复件。 5、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格式由银行提供)。 二、根据《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规定,在南京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6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共3人在我市落户,购房面积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直系亲属1人落户。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购买二手房时,业主应在原户主户口迁出其住房后,方可办理交易和户口落户申请手续,否则,公安机关不予受理购房入户申请。
法律依据
《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迁往本市农村地区,并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 (一)投靠配偶的,配偶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 (二)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该子女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未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并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在本市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曾为迁入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父母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 (四)原户籍系本市农村地区,现户口登记在高等院校(含职业院校)学生集体户或者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集体户的在校学生或毕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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