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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土地经营权证就算确权了吗

2023-05-26 11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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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土地经营权证就算确权了。 土地经营权证是土地确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属于土地确权证的其中一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就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之上,以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及集体土地所有权为依据,进一步明确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等详细信息,有效解决承包土地面积不清、位置不明及登记不全等问题,以保障我国农民的合法经营权,减少土地纠纷。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至少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抵押登记申请书;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明材料(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合同、出让合同等); 3、地上附着物价值说明; 4、抵押合同;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材料; 6、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要素(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7、抵押物的评估报告或评估确认; 8、抵押登记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能够保障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确认承包方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 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第三百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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