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行政监督部门形式有哪些

2020-01-03 209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062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行政监督部门有各级人大和政协、监察系统、审计系统、检察机关、财政部、各级政法委等。监督形式有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或者分为长期监督与暂时监督。
法律依据
《临夏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第三条 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依照本制度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二)审查各单位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三)监督检查各单位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四)审查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五)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监督管理; (六)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 (七)协调处理各行政执法单位之间在行政执法中产生的争议; (八)组织、指导、参与行政执法检查; (九)办理上级行政执法监督机关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