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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写烂尾楼维权材料

2024-05-15 8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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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尊敬的用户们,当您在购买房产时遭遇了未能完工的项目(即所谓的“烂尾楼”),您可以通过编写起诉状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在此过程中,您可以注明以下六个方面:首先是关于房屋烂尾纠纷的原始原告以及被告方的基本个人信息;其次则是详细描述房屋烂尾的实际情况及其原因;第三部分是明确所涉及到的具体金额以及您希望通过诉讼获得的解决方案;接下来是关于本次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最后,请您亲笔签署这份起诉状并注明撰写的日期。 在面临房屋烂尾的困境时,如果您决定向开发商提起诉讼,那么您需要准备以下四类证据:首先是能够证明您享有诉讼权利的证据,例如购房合同、发票等;其次是能够证明您与被告之间存在着起诉所需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比如工商登记信息等;再次是能够证明您所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确实存在的证据,例如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最后,您还可以提供其他有助于支持您诉讼请求的证据,例如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 在收集这些证据的过程中,我们建议您务必确保所有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关联性,这样才能使它们真正有效地为您的诉讼请求提供有力的支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n(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n(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n(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n(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n(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n(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n(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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