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医疗机构是怎么划分的

2024-05-11 0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1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在我国,目前的医疗机构多为事业单位法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单位。这三类法人当然有诉讼主体资格,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但现实生活中,还有其他几种情况,比如: (1)医疗机构若系有登记证书的法人分支机构,则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否则由其上级法人单位作为诉讼主体; (2)医疗机构承包科室的,仍应以医疗机构作为诉讼主体; (3)医疗机构邀请外院专家到本医疗机构进行会诊、手术等医疗行为,外请专家均以邀请医疗机构名义对外行医,或者外请医疗机构均认可外院专家系为该医疗机构行医,应以该邀请医疗机构为诉讼主体,而不应以外请专家和外院为共同诉讼主体; (4)个体诊所,应以登记的业主为诉讼主体。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医疗机构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不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是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是行医资质的证书,而非诉讼主体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