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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的医疗机构分类有哪些

2021-12-13 753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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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新增的医疗机构分类:1、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2、妇幼保健院;3、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4、疗养院;5、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6、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7、村卫生室;8、急救中心、急救站;9、临床检验中心;10、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11、护理院、护理站。
法律依据
《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条  条例及本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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