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这个最好问一下工商局,这个是要他们给你们办理的...
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我国《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使用统一印制的医疗收费票据。 2、按照我国《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但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非法行医的情形如下: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2、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或者拒不校验的。 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4、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 5、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6、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交印花税。 2、目前未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印花税方面的政策优惠,均应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计算缴纳印花税。 3、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 4、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4人已浏览
1,007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