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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措施与强制执行的区别有哪些

2023-12-09 16人已浏览
  • 覃永雄律师

    覃永雄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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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强制执行和强制措施的区别: 1、行政强制措施是在行政决定作出前行政机关采取的强制手段,往往属于临时性处置,而行政强制执行都是在行政决定作出之后,为执行该行政决定所采取的强制手段。 2、行政强制措施都是暂时性的,而行政强制执行则是终局性的。 一、从概念区分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二、从措施种类区分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1、限制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等。 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等。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行政强制措施具有临时性、非终局性政强制执行具有替代性、终局性、依附性。从种类可以看出行政强制措施只是暂时查封扣押,暂时冻结,但是行政强制执行就是直接划拨了,直接拍卖了,这个也可以看出来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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