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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房产拆迁后房本名字登儿子媳,女儿有享有权吗

2024-05-14 20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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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1.在拆迁赔偿中,拥有产权、继承权或者具备村民资格的女儿均可获得份额。 2.坚持男女平等,拆迁赔偿分配权不因性别而异,户口仍留在本地或迁回原集体的出嫁女同样有权享有此补偿。 3.住房房产证的登记人为父母的,则该住房产权权益归父母所有,其拆迁所得安置补偿亦为父母合法所有。 4.家庭房屋拆除时,女儿无权参与分配,因其并非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者。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夫妻双方,他们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子女无权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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