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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工资个税是怎么征收的

2020-03-16 243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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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工资、薪金所得”是由于“任职或受雇”取得的,也就是个人在单位中任职,完成单位某一岗位职责,例如:学校的财务人员,在财务部门任职,完成学校财务核算工作,取得的工资就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该个人并不在存在雇佣关系的单位任职,只是提供专业服务或是临时性的劳务,例如:某大学教授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企业向其支付的报酬就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 工资、薪金所得; (二) 劳务报酬所得; (三) 稿酬所得; (四)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 经营所得; (六)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 财产租赁所得; (八) 财产转让所得; (九) 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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