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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办理慢性疾病需要什么手续流程

2023-05-27 16人已浏览
  • 罗仰侠律师

    罗仰侠律师专职律师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企业法律顾问、继承、金融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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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医院办理慢性疾病需要的手续及流程如下: 1、参保人持医保卡、有效身份证明到具备指定慢性病诊断资格的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并建立本市医保专用门诊病历; 2、明确诊断后,主诊医生填写《广州市医疗保险指定慢性病诊断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 3、相应专业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签名; 4、定点医疗机构医务(或医保)部门审核、盖章,在医保信息系统办理申请登记; 5、在办理申请的定点医疗机构开药,并通过医保信息系统结算、审核(不需到市医保中心办理); 6、定点医疗机构打印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的《证明书》一式两份,加盖医务(或医保)部门印章后,1份粘贴在医保专用门诊病历指定页上,交参保人;1份由定点医疗机构留存; 7、此后,参保人持医保专用门诊病历及医保卡到具备该病种治疗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医院办理慢性疾病的办理时限如下: 1、恶性肿瘤患者的放化疗; 2、中末期肾病透析治疗; 3、肾移植术后抗排异; 4、骨髓移植术后抗排异; 5、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 6、肝移植术后抗排异; 7、精神障碍; 8、血友病; 9、重症肌无力; 10、肉芽肿性多血管炎; 11、运动性神经元病; 12、嗜铬细胞瘤; 13、脊髓空洞症; 14、艾滋病; 15、抑郁障碍; 16、肺移植术后抗排异。 综上所述,参保人持医保卡、有效身份证明到具备指定慢性病诊断资格的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并建立本市医保专用门诊病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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