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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协会属于什么公众

2023-06-14 6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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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消费者协会属于社会公众。 消费者协会不属于任何部门,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而中国消费者协会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组织,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 消费者协会的主要职责是: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者信息和咨询服务。为了帮助消费者正确购买和使用商品,各地消费者协会以刊物或设立咨询站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服务; 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工商、技监、卫生、标准、计量、物价等行政部门在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检查时,消费者协会有义务参与; 3、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在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受理消费者投诉中发现的问题,消费者协会应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有关事项,并建议有关行政部门予以尽快解决; 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这是消费者协会一项最重要的职责; 5、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消费者的投诉往往涉及到一些技术性的问题。为了切实解决消费者的投诉事项,分清责任,消费者协会有权提请有关技术鉴定部门予以鉴定。有关鉴定部门有义务尽快做出鉴定,并告知鉴定结论; 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消费者与经营者相对而言属于弱者,所以有必要得到社会组织、团体的支持。如消费者的权益在受到侵害后,如投诉、申诉、调解等方法均不能如愿,消费者协会作为社会团体,按我国民诉法的有关原则,支持消费者诉讼,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消费者协会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消费者协会不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以牟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六条 【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第三十八条 【消费者组织的禁止行为】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商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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