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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房子卖了 房子下面的宅基地归谁?

2022-12-29 52人已浏览
  • 罗仰侠律师

    罗仰侠律师专职律师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企业法律顾问、继承、金融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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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房屋转让,但是宅基地的所有权并没有改变,房屋转让之后,发生的也仅仅的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转让,所以宅基地依旧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同时由于地随房走的原则,在房屋转让、出售之后,宅基地的使用权也会随着房屋权益的转变而发生转变,其所有权应当属于被转让人所有。 宅基地的申请条件: 1、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 2、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无宅基地的; 4、原宅基地影响村镇建设规划,需要收回而无宅基地的。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条件如下: 1、具备一定主体资格; 2、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3、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 规定,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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