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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特征

2023-01-06 12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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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居住权的特征有: 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2、居住权的客体仅限于房屋; 3、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5、居住权的取得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相关规定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具体规定如下: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商品房产权年限一般有70年、50年、40年三种,房产产权年限跟商品房的性质有关。根据商品房的用途,商品房分为三种: (1)一种是住宅用房,住宅用房是指提供家庭、个人生活居住使用的房屋,其产权装修报价免费设计建材团购监理验收年限是70年; (2)一种是商业用房,这种房屋一般用于工业、旅游、办公、商业、经营活动的房屋,其产权年限是40年; (3)还有一种是商住两用性质的房屋,其产权年限是50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这使得住宅业主感到安心。自动续期解决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在期限上的冲突问题,消除了二手房购买者对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后顾之忧,将促进二手房的流转,有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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