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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报关电子信息核验依据

2020-02-18 134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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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进口报关时对于电子信息的核验手续包括有:接货,并提交清关文件;报关审核无误后交由海关进行清关;出税;查验;送货;进行成本核算;交纳货运代理进口报关发生的费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综合保税区内货物损毁、灭失的,区内企业应当及时报告海关。经海关核实后,区内企业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货物灭失,或者虽未灭失但完全失去使用价值的,办理核销和免税手续; (二)境外进入综合保税区或者区外进入综合保税区且已办理出口退税手续的货物损毁,失去部分使用价值的,办理出区内销或者退运手续; (三)区外进入综合保税区且未办理出口退税手续的货物损毁,失去部分使用价值,需要向出口企业进行退换的,办理退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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