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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和住宅房的区别

2023-10-02 12,979人已浏览
  • 王雨昕律师

    王雨昕律师团队负责人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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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商品房和住宅房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 (1)商住房顾名思义就是既可以居住也可以作为商业用房的房产,例如商住公寓。对于商住房有两种解释:一是既可以作店面,又可以作住房(商住)。二是楼下有商业店铺,楼上有普通住房的商住楼房。这种宜商宜住的房屋类型,因为具有成熟的商务环境和完善便利的生活设施,所以,很多人愿意购买商住房用于挣钱; (2)住宅房是指提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职工单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商品房包括商用商品房和住宅用商品房。 2、产权年限不同: (1)商住房为经营性质的士地,商品房产权一般为40年; (2)住宅房产权一般为70年,到期后需缴纳出让金才可继续使用。 3、税费不同: (1)50年期限的商品房,契税依照百分之三缴纳; (2)住宅房首次交易或转换时的契税依照百分之一点五算,50年产权的住宅房契税则依照百分之三算。 4、水电计算不同: (1)住宅房一般按照居民用水用电计算; (2)商品房一般按照商业用水用电计算。 5、土地性质不同: (1)商品房用地是商业土地或综合性土地,使用权届满不会自动续期; (2)住宅房用地是住宅土地。住宅房为住宅用地、使用权届满自动续期, 6、贷款条件不一样: (1)大部分商品房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过少数可在开发商的协调下申请; (2)住宅房则可以使用,通常能够贷到5到6成。 7、建造标准不一样: (1)商品房的建造成本很少,且人防与消防要求不严格; (2)住宅房一般依照公建标准建造,且人防与消防的准则很严格。 8、落户难易不同: (1)住宅房较易落户; (2)商品房较难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百四十七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百五十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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