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下票据必须记载的事项有

2023-01-05 18人已浏览
  • 李俐律师

    李俐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819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下票据必须记载的事项有: 1、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2、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字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3、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票据填写时的注意事项: 1、出票人在出票时,票据的绝对记载事项是不能少的。不仅不能少,很多内容连涂改的情况也不能发生; 2、票据上面的金额必须大写明确。如果填写错也会是票据失效;票据上面记载的付款人和收款人一定要真实。收款人的名字也是不能有涂改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九条 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本法的规定。 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第十条 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 第十一条 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前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或者持票人之前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