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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赠送的家电在未移交之前可以要回吗?

2024-05-14 7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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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以下两种情形将导致赠予物品得以收回:首先,若得到了赠与人的明确同意;其次,若赠予行为带有特定条件,但受赠方没有按照约定执行相关义务。如果赠予行为尚未完全实施,也就是赠予的实物尚未正式交付或进行登记备案时,在赠与人决定宣布取消赠予之后,该项赠予的法律效力将会失效,也就是说,赠予被撤销后就应视为从未发生过,因而赠与人不再承担交付赠予物品的义务。 当赠予的实物已经实际交付或完成了登记手续时,赠予的实物所有权已经发生了转移,在此情况下,赠与人仅能依据法律规定来行使撤销权。在附带义务的赠予案例中,倘若受赠人未能履行赠予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那么赠与人有权宣布撤销赠予,同时要求受赠人返还所接受的赠予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n(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n(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n(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n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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