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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
1、不可以收回。 2、一般来讲,在法律上,赠与的并且已经是既成事实的东西是不能够要回的。当然,如果对方自愿归还另作别论。 3、恋爱关系在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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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母在生活困难时,可以送养。且需双方一同到民政局办理。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赠送给他人的房,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可以撤销赠与。如果已办理过户手续,是不能撤销的。但有三种例外,如果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或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则可撤销赠与。
婚约期间赠送的财产,以婚姻为目的赠送的价值较大的财产,可以在法定情况下要求返还。如果是餐饮、消费等价值较小的财产,则不能要求返还。法律规定,彩礼返还的情形包括: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双方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婚前支付,给付人生活困难。以下两种应以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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