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受了工伤能工伤人损一起走嘛

2023-06-14 16人已浏览
  • 周业恳律师

    周业恳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03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受了工伤可以工伤人损一起走。 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同时主张,得双份赔偿。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有权同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人身侵权赔偿,用人单位和第三人均应当依法承担各自所负赔偿责任。对用人单位和第三人以劳动者已从其中一方先行获得赔偿为由,主张免除或者减轻另一方赔偿责任的不予支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伤待遇后向第三人主张追偿权的,不予支持。 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损害区别如下: 1、责任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以及与受害人有劳动关系的机关、事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主体没有任何限制。 2、主体之间关系不同。工伤保险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必须有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不构成工伤。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不受劳动关系限制。 3、责任性质不同。工伤保险本质是劳动合同关系,主要是劳动保险法上的义务,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是侵权责任,是民法上的义务。 4、归责原则不同。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责任。 5、性质认定不同。工伤须经过劳动部门认定,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无须经过确认。 6、举证责任不同。工伤赔偿除非用人单位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所为,方可免除责任。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对赔偿的一切事实,权利人均非举证证明。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致使劳动者受到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以依据获得人身损害赔偿赔偿,也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反之,劳动者不能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一)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