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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利润转入总公司是否需要交税

2021-11-27 14人已浏览
  • 王焕坤律师

    王焕坤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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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分公司利润转入总公司是不需要交税的。 子公司交母公司利润后,由母公司交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其中非货币形式收入包括: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总公司与分公司核算时,可各自进行核算;由分公司将固定资产转总公司应该是有偿转让,会计处理分步如下: 1、转入固定资产清理借: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折旧额)累计折旧(已提的折旧额);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原值)。 2、收到价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清理。 3、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借:固定资产清理贷: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的处置利得如果要的亏的话不用交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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