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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从处罚的那天算起吗?

2021-11-01 27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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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判刑是从拘留开始计算。拘留一天抵一天的刑期。 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期间所有的羁押时间都是折抵刑期计算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坐牢和拘留的区别如下: 1、坐牢的人一定是构成了刑事犯罪的人;而对于被拘留的人则不一定构成犯罪,即使是被刑事拘留的,也不是一定就构成了犯罪。 2、坐牢是一种惩罚措施;而拘留可能是处罚措施也可能是强制措施,因为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是处罚措施,刑事拘留是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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