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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判处的是有期徒刑,先期拘留羁押的,可以折抵刑期,羁押一日,抵消刑期一日,这是法律规定的。 从进拘留所时,就属于羁押,可以折抵刑期,拘留一...
从拘留通知书确定的日期计算,原则上到期前会批捕,当然也可能会延长拘留期限,最长是37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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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期一般是从判决执行之日算起。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等刑罚之后被关在看守所的,则从进看守所之日算起;被关在监狱的,从进监狱之日算起。而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的天数可与刑期依法进行折抵。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是的,刑事拘留的起始时间应当自执行拘留之日起计算。将嫌疑人带回公安机关的时间限制了其人身自由,应当在拘留期内计算。刑事拘留以日为计算单位,开始日期不在期间内,即从期间开始的第二天计算。期限届满至法定期限的最后一天。刑事拘留最长为37天。在此期间不逮捕的,将改变强制措施或者释放。
有期徒刑的刑期是从进看守所那天起算,判决前羁押一天抵刑期一天。如果判决缓刑,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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