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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裁定书中把本人追加为执行第三人可以申请再审么

2024-06-18 22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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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199222号)第57条之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法院有权驳回当事人要求追加第三人的申请,如果你们不服,可以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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