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承揽人提供工作材料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合

2024-06-13 1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17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如果当事人在承揽合同中约定由承揽人提供材料,并约定了提供材料的时间、材料的数量和质量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准备材料。如果合同中未明确由哪一方提供材料的,但根据合同条款或者通过补充协议、交易习惯等方式确定应当由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合同中如果约定了材料提供的时间、数量和质量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准备材料时,还应当备齐有关的资料,如发票、质量说明书等说明文件。如果明确由承揽人提供材料,但是合同中未约定材料提供的时间、数量和质量的,事后又未就此达成补充协议的,承揽人应当根据承揽工作的性质和定作人对交付工作成果的要求,及时准备材料。数量不明确的,承揽人应当根据通常情况下完成该类工作成果所需的工作量,合理地确定材料的数量。质量不明确的,承揽人应当根据定作人对工作成果的质量要求,合理选用适合该工作成果的材料,定作人对工作成果的质量没有特别要求的,承揽人应当根据价款数额的大小以及工作性质,合理确定质量标准,合理选用材料。根据以上条件仍不能确定材料质量的,承揽人应当按照通常标准准备材料。承揽人准备好材料后,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检验,并如实提供发票以及数量和质量的说明文件。定作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检验该材料,认真查看承揽人提供的材料以及有关文件。定作人认为承揽人选用的材料符合约定的,应当告知承揽人,或者根据承揽人的要求以书面形式确认。经检验,定作人发现材料数量缺少的,应当及时通知承揽人补齐;数量超出的,应当及时通知承揽人超出的数额。定作人发现材料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承揽人更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揽人承担。经定作人检验后,承揽人应当以定作人确认后的材料完成工作。承揽人以次充好或者故意隐瞒材料瑕疵而造成工作成果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定作人有权要求重做、修理、减少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定作人未及时检验的,应当顺延工期,并赔偿承揽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定作人在接到检验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做检验的,视为承揽人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定作人不得再对该材料提出质量异议。ttttt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