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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给我的房子在变更登记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吗

2021-10-02 32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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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法院判给我的房子法院判决生效时就有效了。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 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但是若想再处分该房产,还是需要去房产所在地的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才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三十二条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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