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要如何维护业主的知情权

2024-06-01 0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885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业主请求公布、查阅下列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 (三)……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因此,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对小区公用部分、公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所得的收益归业主所有,业主享有知情权。另外,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所做决定均应对业主公开,并且在对有关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过程中均应有会议记录,业主有权进行查阅。您作为小区的业主,依法享有如上知情权,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公布公开相关情况和资料。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