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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不予受理情形有哪些

2021-10-13 281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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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起诉离婚程序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的一年内,终止妊娠以后的6个月之内,男方是不能起诉离婚的,但女方在此期间是可以起诉离婚。另外,在此期间男方也不是绝对不能提出离婚,比如女方怀孕系出轨的这种特殊情况。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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