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拆迁房协议能公证赠与或遗嘱吗

2024-05-07 13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861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关于拆迁安置房的赠与协议相关规定如下:对于已被拆迁并被安置的房产,其所有权可以进行合法的赠与,并需要前往拆迁安置办公室完成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以确保赠与行为的有效性。 值得注意的是,在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尚未实际发生转移之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该房屋的赠与。 至于契税方面的问题,若赠与双方为直系亲属或姻亲关系,则可享受免征契税的优惠政策。 关于不动产权登记的相关事宜,赠与的房产必须在获得房地产权证之后,方能启动房屋赠与的相关手续。 最后,赠与公证是指由公证机关依据当事人的申请,针对赠与财产进行公证的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n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n(一)合同;\n(二)继承;\n(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n(四)财产分割;\n(五)招标投标、拍卖;\n(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n(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n(八)公司章程;\n(九)保全证据;\n(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n(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n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