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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2022-04-14 601人已浏览
  • 刘沛文律师

    刘沛文律师

    河北嘉实律师事务所

    擅长:劳动纠纷、公司法、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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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留置权的设立条件如下: 1、双方必须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2、债权人依合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3、债权和债权人占有财产之间存在牵连关系; 4、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对其占有的债务人的财产,因为具备法定事由而产生的留置该财产并对抗债务人的给付请求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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