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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成立条件有哪些有没有依据

2022-11-11
(1)留置权的主体为债权人留置权的主体为保管合同运输合同承揽合同行纪合同等债权人 (2)留置的标的物为债务人的财产:留置的标的物必须是债务人所有的动产、留置的标的物不是债务所有的动产的,须符合留置权善意取得。 (3)留置财产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适用留置、有价证券是否可以留置没有明确规定。 (4)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占有方式可以是直接辅助间接占有、单纯的持有不是占有不能成立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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